分居协议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分居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居的期限。应以3个月至2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2、体现出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妻子或丈夫同居,一方不得强迫对方。
3、子女的临时抚养。协议须明确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费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4、财产的占有使用及处分。夫妻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应进行约定,如无特别约定,一般适用夫妻分别财产制或明确如无约定,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居期间的债务,除赡老抚幼所负债务外,一律视为个人债务。特殊情况下,也可就现有财产的归属做一个全面的约定。如将来不能复合,可以此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
5、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裁定分居的可由一方撤回分居、离婚之诉或因分居期限届满判决离婚或当事人一方死亡而终止。
6、分居协议的生效条件。原则上双方一经签字即为生效。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签订分居协议希望能以公证、律师见证等正规形式确认下来,但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未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所以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夫妻分居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历经**余年,生有**和**,共**个子女,系合法夫妻。现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经多次沟通无效,又怕离婚后后悔,最后经多次协商,夫妻双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试离婚)协议书》如下:
1、夫妻分居由**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2、夫妻分居期间,可互不为对方尽夫妻生活义务,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互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分居期间,双方应从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费用和一定的时间来,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抚育孩子。此项用途的信用卡,由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无随便支取的权力。若用此款时,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夫妻双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码,以此来保留各自应有的权利。
5、双方各自的父母,应由各自抚养,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6、现在**街**号的*室*厅有阳台车库共**平米的房子,可由*方居住。没有住房的*方,要自行解决,但*方保留拥有房子一半的权益;对生活困难.没有住房的一方,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7、在分居期间,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互不再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无夫妻间互帮互助的义务。
8、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归所产生债权及债务的一方处理并承担;对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并承担,且有协助对方处理的义务;对因抚育孩子将要产生的债务,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9、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与社交的自由。
10、 在夫妻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无私自处理.藏匿和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存款,车.房.家居.电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单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随本协议交由公证机关保存。对违背此条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对相应财产十倍价值的权力。
11、对夫妻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各归各自所有。但也应列出详细的清单,随同婚后共同财产清单和本协议,一并交由公证机关存档。
12、孩子暂随*方居住生活。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适当的多拿一部分抚育费。
13、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联系父母的权力。
14、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对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视权。
15、为让孩子不受影响,夫妻双方虽然分居,但应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机号码并畅通,以便夫妻双方为了孩子而联系对方之用。
16、对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仍由夫妻共同处理并等价偿还。
17、本协议由交公证机关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证机关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证机关保留备案。
19、分居期间,夫妻各自所产生的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和其它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并偿还。
20、本协议失效后,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是否合居,还是正式协议或诉讼离婚。
21、违背以上条款者,另一方保留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的权力。
此致:******公证处。
甲方:姓名手印处 乙方:姓名手印处
****年**月**日 ****年**月**日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