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法律关系来看,消费者通过代驾公司的手机APP下单请代驾,实际上是代驾公司进行电子要约,用户点击下单承诺的合同行为。
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中并无酒后代驾合同,酒后代驾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类推原则,即比照最相类似的有名合同的法律法规或立法意图,以准确划分权利义务。
消费者由于酒后无法驾驶,出于对代驾公司的信任,委托其提供代驾服务,把自己运送回家,具有委托合同的特征,双方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代驾公司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代驾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安全送至目的地并交还汽车。但由于代驾司机不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害。因司机受代驾公司指派,其代驾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应由受托人代驾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代驾之前,应明确代驾过程中车内财物丢失的责任承担者。在签订代驾合同的时候,建议对酒后顾客身上财物和车内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代驾司机在提供服务中发生财物丢失,如不能证明是顾客自身原因造成的,应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驾司机以及代驾公司承担。
1、收费问题,因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双方协商。
2、酒后代驾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现在代驾行业并没有一个共同的服务标准和准入门槛,也没有相应的监管部门。代驾公司更多的是靠自律来保证服务的质量,靠口头或书面约定来明晰权利义务,这可能会造成维权难。
3、酒后代驾季节性过强,专门的代驾公司如果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很难维持长久,这就催生了一批以此为兼职的人,导致行业内司机素质良莠不齐。
4、作为新生行业,目前尚没有专门机构对代驾行业进行监管,加上弹性的运作时间和经营方式,使得该行业的监管几乎处于真空状态。目前开展此类业务的公司注册时使用的名义是租车或家政服务等,还没有一个“酒后代驾”的项目。业内人士认为,因为车主对代驾司机的不了解以及该行业监管缺失等原因造成市民现阶段还不敢盲目接受这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