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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什么?

大律师网 2021-02-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就包含了“养老保险”在内的五个险种,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上的救助。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那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什么?基本养老待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国家设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或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基本养老保险最重要的作用在于,职工达到退休等条件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退休时可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数额与累积缴费年限、缴费数额成正比,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越高。除此之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什么?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该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需要达到国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累计满15年,此处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的工作年限,在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可合并计算。

基本养老待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这里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是《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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