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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车多少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大律师网 2021-11-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车多少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醉酒驾驶刑事拘留一般几天?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醉酒驾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出现醉酒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在道路上驾驶时,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仅会被判处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的;3、行为人进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载,或严重超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人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车多少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醉酒驾驶刑事拘留一般几天?

  醉酒驾驶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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