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入职公司的时候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这是公司和员工相互了解的观察期。那么试用期不签合同是否合法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试用期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请听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试用期内没签合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职工社保,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试用期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都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付第2个月和第三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作为赔偿。
2、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不应和你约定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无效。
3、该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依法视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两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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