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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法院中止执行后银行卡会被解冻吗?

大律师网 2022-07-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许多事情在进行时候偶尔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使得事情无法继续下去,只能暂停下来,待情况消除后,再完成之后事情的内容。那么,法院在进行执行程序的似乎也会这样。这其中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法院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中止执行是指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刻意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法院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法院中止执行后银行卡会被解冻吗?

  不可以。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中止执行有期限吗?

  法院中止执行没有期限。中止事由消失后即可恢复。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两年内不申请执行,法院就会不受理了。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履行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时尚未确定,要等待有关机构作出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构成了中止执行的理由。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中止执行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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