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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开庭时间一般几个时间?

大律师网 2022-07-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就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只有完成判决后,才会确定对犯罪人员的刑罚,并在某个日期进行实施。除了公开审理,如果有其他特殊性的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这其中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多长时间通知?

  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时间一般几个时间?

  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开庭时间的长短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案件复杂,证据较多,诉讼参与人数多的案件,证据举证、质证、被告人询问 发问等环节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开庭时间会相对较长,这样的案件一般几个小时是无法结束的,有的庭审甚至要持续好几天。但是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诉讼参与人数不多的案件,费时就比较少,特别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开庭时间会更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开庭时间,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的。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开庭时间,可以向向法庭提交申请书,申请更改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开庭时间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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