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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拒执罪该如何处罚?

大律师网 2022-07-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法院已经宣判了最后的结果之后,那么被告人就应当进行履行责任,但是在现实情况下,有的人是属于拒不执行的,那么关于这种情况会怎样进行立案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拒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执罪该如何处罚?

  拒执罪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是否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不一定,拒执罪属于公诉案件,符合相应条件的也适用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后,再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就是看被告人的一些行为,如果说有能力履行,但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罪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编辑: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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