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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需要重新立案吗?反诉需要交诉讼费吗?

大律师网 2022-08-29    100人已阅读
导读:反诉,简单来说就是诉讼中的被告提出反诉,控告原告,被告变原告,原告则成了被告。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可以进行反诉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想要反诉需要重新进行立案吗?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反诉需要重新立案吗?

  不需要。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反诉需要交诉讼费吗?

  反诉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败诉,可能要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证据规则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需要注意的是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能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以上就是关于反诉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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