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三天没有工资的话是不合法的,试工也是相当于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的话也是需要支付给员工工资的,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工期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一般是不会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试工期间一般劳动者都没有和用人单位有建立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有和员工建立有劳动关系的话才会是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试工也是等于是在试用期的,这两者并没有不一样只是叫法不同罢了,在这期间员工可看看是否是不是可以继续做下去,做不下去的话直接向用人单位说离职就可以了,用人单位应该结清试用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 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试工一般都是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但是试工其实是和试用期差不多的也是需要付工资。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