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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大律师网 2022-10-14    100人已阅读
导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那么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的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被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理赔: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被撞了对方全责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被撞了对方全责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的话可以直接去起诉对方,起诉之后让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62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综上所述,被撞了对方全责的话应该等待需要赔偿的项目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了,出完结果就可以去向对方或者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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