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其中一方在看守所的话,那么离婚办理由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和未服刑的一方到看守所寻找罪犯,并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而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在看守所的一方可以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来办理离婚的财产分割。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也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常情况下,服刑期间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即使是在服刑期间,该人员的合法民事权利也会受到法律的保障,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可以争取和是否可以获得抚养权终究是两码事。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尽力为孩子争取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男方在服刑期间没有劳动收入,抚养费供给困难,可用财务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既没有收入也没有财务的,只能由抚养人先承担抚养费用,后等男方出狱后再向抚养人补偿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月支付一次,如果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也要考虑其是否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双方法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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