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损失是由嫌疑人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所造成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嫌疑人进行赔偿的。因此,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要求赔偿损失#6553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说,并不是出现法定的行为就可以定罪。如果最终造成的结果不算犯罪,那么就属于犯罪未遂。因此,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出现未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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