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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

大律师网 2023-04-25    100人已阅读
导读:性暴力属于家暴。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性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性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

  家庭暴力是对人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性暴力也是对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是属于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家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家暴】: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家暴要负行政法律责任吗?

  家暴未构成犯罪的要负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家暴】: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家暴】: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以上是关于“性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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