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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指的是哪些?

大律师网 2023-07-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指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关于“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指的是哪些?”的问题,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意见吧。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指的是哪些?

  1、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情况是指医疗机构在缔约的时候就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使患者及其家属受到损失,或者医疗机构违反了对患者的照顾和保护义务,使患者受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

  2、违约责任。指医院作为债务人没有按约定或规定履行义务,给患者造成了损害。

  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后合同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依事态情况而发生的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 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损害事实。

  (2)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必须有过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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