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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必须听证?

大律师网 2023-09-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事故听证会的召开是医疗事故鉴定的一个重要流程,可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专家做出科学、合理的鉴定结论。那么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必须听证?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必须听证?

  医疗事故的过错鉴定不是必须进行听证,但是鉴定采用合议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虽然鉴定不需要听证,但也绝对是专业的。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由鉴定机关主持召开的,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错等发表意见的会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司法鉴定听证会需要多久准备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向法院送达听征会的函件,内容写明听证会的目的时间和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听证会从鉴定到开始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每方参加听证会的人数限定在3人以内。

  内容包括:

  1、举行听证会的目的。

  2、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鉴定机构的联系电话。

  3、当事人应准备的材料。如身份证、律师证、授权委托书,鉴定材料不齐时告知应补充提交的材料,补充提交的材料应在听证会前交法院质证和认证。

  4、介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基本情况,有回避要求的向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是关于“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必须听证?”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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