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事实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原因的权威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2、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会对事故各方的责任进行划分,这直接关系到事故各方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3、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依据。
4、赔偿依据: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事故责任、损失赔偿等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供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予以参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交通事故理赔中,通常会涉及以下费用:
1、医疗费:包括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药品费用和手术费用等。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计算方式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护理人员的人数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照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半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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