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诈骗的表现形式有:
1、假借专家名义行骗。骗子往往利用人们对医学专家的信任,以“名医”、“权威机构”等名号吸引患者上门,通过虚构、夸大病情和诊疗过程等方式欺骗患者。
2、盗用知名医院院名。一些不法分子盗用正规医院的名称、商标、资质等开展非法活动,给患者带来严重危害。
3、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一些无证人员或医疗机构私自开设诊所、医院,或者超出批准登记的执业地点从事诊疗活动,造成病人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5、伪造病历、处方,篡改检查数据。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手术记录、住院志、会诊记录、病史等手段,篡改检查数据,制造虚假的诊断证明。
6、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医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骗取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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