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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有缴纳医社保合法吗?

大律师网 2023-11-06    100人已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没有缴纳医社保是违法的,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试用期没有缴纳医社保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没有缴纳医社保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公司在试用期不缴纳医社保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缴纳医社保当事人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补缴医社保,协商不成的再向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让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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