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哪些遗嘱是无效的?

大律师网 2023-11-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无效遗嘱的情况有: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篡改的遗嘱;遗嘱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内容及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遗嘱是无效遗嘱的其他情形。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有哪些遗嘱是无效的?

  遗嘱是无效遗嘱的情形包括:

  1、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

  2、伪造、篡改的遗嘱;

  3、遗嘱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

  4、内容及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

  5、遗嘱是无效遗嘱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要怎么起诉遗嘱无效?

  起诉遗嘱无效的方式是确认管辖法院,并收集关于遗嘱无效的相关证据,跟据此证据起草起诉状,并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起诉要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