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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

大律师网 2023-11-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时,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常会注意有关的事项。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签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

  1.租客要了解清楚房东和出租房屋内物品的基本情况。作为租客,在入住前应当先检查出租屋内是否有违禁物品(即法律上禁止出现的东西)、是否合法出租(包括但不限于:没有依法获得租赁物品、共有租赁物没有经过共有人的同意、房产权属存在争议的)。

  2.租客为防止被骗,应该在合同中说明,如果出租屋内的物品属于房东,则必须提供证明,如果不属于房东,则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避免出现纠纷,在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租赁物品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没到期但是不想住了怎么办?

  1.首先取得房东的同意,未经得房东同意的转租是无效的。

  2.房东同意转租,但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租客剩余的租赁期限。

  3.房东知道要转租且没有表示有异议和反对的,视为同意转租。

  4.次承租人可以作为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加诉讼。

  5.出现租金拖欠的情况,次承租人可以代原租客支付租金和违约金。

  6.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

  7.转租合同生效后,原租客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8.转租合同随着原租赁合同的更变、解除而更变、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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