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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呢?

大律师网 2024-01-0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的诉讼请求,以便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那么反诉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呢?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反诉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呢?

  反诉不需要重新立案。反诉是在本诉中提出,和本诉是一个案号,判决书是一个判决书,不用另外去立案庭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反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5、本诉与反诉之间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果本诉适用了简易程序,而反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不能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关于“反诉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呢?”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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