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醉酒伤亡是否算工伤,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职工醉酒伤亡不算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醉酒或者吸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也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醉酒或者吸毒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职工醉酒伤亡,但只要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的事故。
2、必须与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任务有直接关联。
3、必须造成了工人身体的损害或者健康状况的恶化。
4、经医疗鉴定或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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