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到孩子名下不属于是恶意的财产转移,因为这种行为没有隐藏的性质,不是将财产私吞。认为是恶意转移的一方,需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去提交证据才能成立诉讼。此外还要分清楚该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离婚时应当分割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发现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需要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证据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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