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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时间限制吗?

大律师网 2024-01-29    100人已阅读
导读: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协议,需要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如果协议中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来看;若没约定的,一般是一直有效的。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时间限制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协议,需要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如果协议中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来看;若没约定的,一般是一直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撤销吗?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等,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遗赠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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