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工死亡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丧葬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计发,一般为6个月至12个月。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3.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给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根据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40%)及每位供养亲属的具体情况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也详细规定了上述各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
非法用工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非法用工,即用人单位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或许可的情况下雇佣劳动者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或者违反国家关于用工年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尽管这种用工关系不被法律所认可,但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旦在这种非法用工关系中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依然享有获得相应赔偿的权利。
首先,非法用工的劳动者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其次,由于非法用工单位无法通过正常的工伤保险途径提供保障,因此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由非法用工单位按照该办法规定的赔偿标准直接向受伤劳动者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残疾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3.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明确规定了非法用工单位应向其伤亡人员支付的一次性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
非法用工并不会剥夺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获得赔偿的权利,只是赔偿责任主体直接由非法用工单位承担,并且通常以一次性赔偿的方式实现。
因工死亡赔偿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计算的过程。家属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支付相应的赔偿,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