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出警记录可以一直保存。报警记录有两种保存,一种家暴报案记录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保存期是半年。还有一种就是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只凭报警记录不一定能认定为家暴,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而且具有结论性描述,那么就可以成立家庭暴力。反之则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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