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书的效力和其他公证书的效力是一样的。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欺诈,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被法律认可的。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继承公证书是一直有效的,法律没有做出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要公正机构不撤消其公证,公证书就长期有效,但是应该凭公证书及时对某些财产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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