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续展遵循什么规则?
国际商标续展主要规则如下:
1. 提交申请:商标权利人应在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或在到期后的六个月宽限期内,通过原属国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续展申请。
2. 费用支付:申请人需按照国际局规定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
3. 保护范围确认:续展时,可以保持原有指定国家的保护范围不变,也可以增加新的指定国家。
4. 续展有效期: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有效期结束之日起算。
5.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展,除非特殊原因并获得相应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同意,否则可能导致商标在相关国家失效。
引用法条:
1. 《马德里协定》第7条及实施细则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续展规定。
2.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第7条及其实施细则对商标国际注册续展的相关规定。
商标续展费用具体如何计算?
商标续展费用的计算相对明确且统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或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具体到费用方面,《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商标续展注册费,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缴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商标续展费用标准为每件续展注册申请2000元人民币(若在宽展期内提出,则为2500元人民币),对于限定本类商品上的10个以内商品项目不另收费,超过10个商品项目的,每超过1个商品项目,加收100元人民币。
商标续展费用的具体计算主要取决于是否在正常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及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服务项目数量。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相关公告和通知。
国际商标续展是一个严谨且时间敏感的过程,商标权利人应密切关注商标有效期,及时、准确地按照《马德里协定》及相关议定书的规定提交续展申请,并确保相关费用的按时缴纳,以维持其商标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保护。我们建议客户提前规划并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以避免因疏忽导致的商标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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