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配偶是否可查对方的债务状况?
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所负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为了公平分割财产、明确债务承担,配偶一方有权了解对方的债务状况。具体操作上,可通过法院调查取证的方式,申请调取对方银行账户流水、征信报告等相关信息,以全面掌握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情况。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负债务,除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夫妻共同偿还。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夫妻一方能否隐瞒重大疾病,这是否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
夫妻关系建立在互相信任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包含了相互尊重、理解和扶持的原则,尤其在婚前及婚后对对方的健康状况有知情权。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重大疾病,这可能构成了对另一方知情权的侵犯。
首先,重大疾病不仅直接影响到配偶的生活质量,也会影响到家庭生活安排、生育计划以及未来共同生活的规划等,患病一方应当主动告知对方。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应以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状况等重要事项。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以构成对对方婚姻自主权和知情权的侵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另一方知情权的侵犯,受影响的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在离婚诉讼期间,配偶一方完全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的债务状况,以便于公正地解决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问题。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线索,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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