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产权归属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明确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人所有。”这意味着,在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下,无论是从专利申请权还是专利权的角度看,都首先赋予了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权。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标准通常包括:(1) 发明创造并非是发明人在执行单位任务过程中产生的;(2) 发明创造未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则该发明创造应被视为非职务发明,其产权自然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人所有。”
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公民在其单位的职责范围以外,自行研究开发或者取得的技术成果。在申请专利时,注意以下几点:
1. 独立完成与新颖性:非职务发明创造必须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独立完成的,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过,具有新颖性。这是《专利法》对所有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的基本要求。
2. 充分披露和清楚记载:在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将技术方案详尽、清楚地记载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中,以便审查员能够理解和评价该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 优先权主张:如果发明人在首次对外公开后一定期限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为6个月)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主张优先权,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避免侵权风险:在申请非职务技术成果专利前,应当做好相关检索工作,确保其不侵犯他人的在先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5. 权益归属明确:虽然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但在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如存在委托研发、合作创新等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权益归属。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产权归属清晰明确,即无论是在专利申请阶段还是获得授权后,其权利均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创新、保护个人知识产权,并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创新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发明人仍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发明创造符合非职务发明的条件,确保产权归属的合法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