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其他法定证件齐全,且父母双方的身份明确,那么在上户口时通常不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通常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如果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者出生证上的信息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信息不一致,那么在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以证明亲子关系。
2、孩子被拐卖或遗失找回:如果孩子曾经被拐卖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需要将户口与亲生父母合并时,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书作为证明。
3、未婚生育或非婚生子女:对于未婚生育或非婚生子女,如果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者需要从一方父母户口转到另一方父母户口下,可能需要做亲子鉴定。
4、领养的孩子上户:领养的孩子在上户口时,为了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也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是的,落户口做亲子鉴定通常需要到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指定地点进行。这些地点一般是地方政府机构设立的鉴定中心,如市卫生局、市法院、公安分局等,或者是县级政府授权的社会福利机构或民营鉴定机构。同时,一些省级及以上的人类遗传学机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或民政部门认可的有下设亲子鉴定实验室的医院、检验所等机构也可以进行亲子鉴定。
在进行亲子鉴定时,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必要材料,并按照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样。采样过程一般需要确保样本的纯净性和完整性,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最后,鉴定机构会对采集到的DNA样本进行分析,并出具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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