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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大律师网 2024-07-01    100人已阅读
导读: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政府或相关劳动部门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通常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状况、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政府或相关劳动部门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费、津贴和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不包括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福利性待遇。这些福利性待遇是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具体表现来确定的,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范畴。最低工资标准仅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是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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