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什么是监护权?

大律师网 2024-07-01    100人已阅读
导读: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什么是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我国监护权的监护对象包括哪些人?

  我国监护权的监护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类成年人主要有因身体残障导致无法正常生活的成年人或者患有严重精神类疾病的成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大律师网站上的专业律师帮助您。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