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与初次婚姻离婚时的原则是一致的。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子女和女方的利益。这也是上述法律条文中所明确规定的。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更多的照顾。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有过错的一方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得到公平的清算。
5、尊重当事人意愿: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能够达成调解,并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那么这种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财产分割通常是在离婚后进行的,但也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协议,在离婚前进行。
离婚后分割: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财产分割是在离婚后进行的,由双方协议处理或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前分割:
1、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已经有了明确的分割协议,并且这一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在离婚前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以的。
2、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如欺诈、胁迫等)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所以最好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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