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首先女子作为消费者,享有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在面对该涉事店员的辱骂时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而商家作为管理者没有管好员工,是需要承担起对应的责任的。在《民法典》中也提及因为员工在执行工作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有着多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提及。大致上分为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获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这些权利,更多权益都是去保障消费者在消费时能够有着更好的体验,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面对商家的不合理要求以及强买强卖等行为时,消费者可以提出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当商家不同意协商和解时,消费者还可以去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专线,将相关商家的情况进行如实汇报,根据专线方的问题给出相应信息。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处理,并以实际发生的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纠纷,或者依法查处相关违规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够在面对商家侵犯自己的权益时,使用正确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