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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

大律师网 2024-08-1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军婚离婚时,应充分考虑军婚的特殊性,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对军人的财产权利依法进行保护。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军婚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军婚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

  军婚离婚财产分割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婚离婚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人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军人离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军人手写离婚申请。

  2、申请离婚的军人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后,党支部和党委要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

  3、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4、调解无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递交党委请示,申请离婚协议书,现役军人手写离婚申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报告表,调解无效报批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军婚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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