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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4-08-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翻案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的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重新审理或审查的过程。这个过程旨在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或不当之处,确保司法公正。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翻案需要的证据有哪些?”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翻案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翻案所需要的证据就是与案件相关,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翻案有时间限制吗?

  翻案的时间限制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定时间限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是关于“翻案需要的证据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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