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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大律师网 2024-11-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患者张某因心脏病前往某医院接受治疗,医生为其进行了心脏搭桥手术。然而,术后张某出现严重感染,导致心脏功能衰竭,最终不幸去世。张某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张某死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医院辩称手术过程符合规范,张某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体质和术后感染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医院无关。然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疏忽和不当操作,导致张某术后感染,进而引发心脏功能衰竭,构成医疗事故。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0万元。手术后死亡医院有责任吗?具体需要看医院是否有过错。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手术后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若患者因自然原因在院内去世,且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无过错,医院一般不需赔偿。但如因医院疏忽或不当行为造成患者去世,医院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手术失败算医疗事故吗?

  手术失败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也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若治疗失败是因为医生的处置不当造成的,才可定位为医疗事故。治疗失败的原因很多,有些因素是医生无法控制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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