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它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选择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司法裁决: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准备材料: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提起诉讼: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参与诉讼: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提起上诉: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