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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移送审查起诉?

大律师网 2025-02-06    100人已阅读
导读:移送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的案件交接和审查活动。相关法律条款对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序、要求以及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移送审查起诉”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移送审查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指的是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活动。以下是关于移送审查起诉及其相关详细法律条款的详细解释:

  移送审查起诉的定义:

  移送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在完成侦查工作后,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将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犯罪事实、证据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同时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以确定是否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移送审查起诉和审查起诉有什么区别?

  移送审查起诉和审查起诉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阶段,它们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和作用。以下是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其相关详细法律条款的解析:

  一、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区别

  定义与主体:

  移送审查起诉:是指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诉讼活动。这一阶段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它们负责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这一阶段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它们负责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任务与作用:

  移送审查起诉:主要任务是对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将案件材料和证据移送至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主要任务是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犯罪事实、证据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同时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以确定是否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程序:

  移送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前置环节,为审查起诉阶段做准备。

  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核心环节,连接着移送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二、相关的详细法律条款

  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审查起诉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也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包括核实犯罪事实、证据以及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同时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则是关于“移送审查起诉”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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