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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已经取消劳务派遣工了吗?

大律师网 2025-03-07    100人已阅读
导读: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关于“2025年已经取消劳务派遣工了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5年已经取消劳务派遣工了吗?

  2025年并未取消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在国家发展现阶段依然有着其独特的存在价值,截至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有取消劳务派遣工的打算,不过取消了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务派遣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务派遣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双方协商一致: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规章制度违法: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合同无效:包括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关于“2025年已经取消劳务派遣工了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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