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1日,关于AI换脸技术,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AI换脸技术的专项法律或法规,但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对其进行了限制和规范。以下是对2025年可能涉及的法规对AI换脸的限制要求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详细归纳:
一、限制要求
显著标识要求
规定内容: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解读:这一规定要求AI换脸等深度合成技术在应用时必须进行显著标识,确保公众能够识别信息的真伪,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和误导。
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规定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解读:这一规定明确了AI换脸技术不得用于违法活动,包括制作、传播违法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该条款直接针对AI换脸技术可能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内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解读:虽然该条款未直接提及AI换脸技术,但将生物识别信息(包括面部特征)纳入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为AI换脸技术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责任: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内容管理,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和申诉、投诉、举报机制。
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暂停信息更新、用户账号注册等措施,以及相应的罚款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AI换脸技术若没有限制,会带来多方面的危害,主要包括侵犯隐私与肖像权、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被用于网络诈骗、导致社会信任度下降等。以下是关于这些危害的详细分析,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
一、AI换脸技术的危害
1.侵犯隐私与肖像权
危害描述:AI换脸技术可以将任意人的面部特征迁移到其他图像或视频中,这种无授权的使用和篡改严重侵犯了个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未经允许,将某人的面部用于不恰当或恶意的场合,会对受害者的名誉和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
案例说明:某人未经授权,将公众人物的面部特征替换到自己的照片或视频中,并在网络上公开传播,这种行为即构成对公众人物肖像权的侵犯。
2.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危害描述:利用AI换脸技术可以制造看似真实的虚假图像或视频,这些虚假内容可能被用来误导公众、散播谣言或进行网络欺诈。在社交媒体时代,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对社会稳定和安全构成威胁。
案例说明: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虚假新闻视频,冒充政府官员或知名人士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社会恐慌和混乱。
3.被用于网络诈骗
危害描述:高质量的AI换脸技术可以制造逼真的人脸和表情,这可能被网络诈骗者利用来制造虚假身份并实施诈骗活动。犯罪分子可以制作看似真实的视频或图像,冒充他人进行诈骗或其他非法活动,从而损害受害者的经济利益,破坏其社交关系和个人声誉。
案例说明:诈骗分子通过AI换脸技术,冒充受害者的亲友或领导,以急需用钱为由骗取钱财。
4.导致社会信任度下降
危害描述:如果AI换脸技术的应用失控,任何图像和视频的真实度都难以判断,这将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危机。人们难以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对媒体、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公信力产生怀疑。
二、相关的法律条款
在中国,AI换脸技术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内容: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解读:该条款明确了肖像权的定义,为判断AI换脸技术是否侵犯肖像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解读:该条款明确禁止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肖像等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为AI换脸技术的合法使用划定了红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内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解读:该条款将生物识别信息(包括面部特征)纳入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为AI换脸技术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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