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限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就业保障,但一旦遭遇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期限合同被辞退的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或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过错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等合法原因,符合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则属于合法辞退。此时,用人单位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