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员工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通俗点可以理解为:N代表了员工在公司的司龄,也就是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基数。
“2N"指的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条件或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例如:
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处于特殊保护期(如孕期、产期、哺乳期)时解除劳动合同;
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提前通知工会)即解除劳动合同。
2.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例如:
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拒绝续签;
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