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
救护车司机在运输途中单方面提高费用,或以“不支付则终止服务”相要挟,迫使患者家属支付超额费用,属于典型的强迫交易行为。
若加价金额超过2000元,或导致患者直接经济损失达此标准,公安机关可立案追诉。例如,口头约定费用为1200元,途中加价至3000元且实际支付,则差额部分(1800元)可能构成违法所得。
若医院内部人员参与推荐非法救护车,或未对合作转运机构资质进行审查,可能因管理失职承担连带责任。患者家属可通过录音、录像、转账记录等方式固定加价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
除刑事责任外,涉事司机可能面临卫生健康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吊销执业资格、罚款等。患者家属可主张返还超额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 卫生健康部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管救护车服务行为。患者家属可向当地卫健委或12320卫生热线举报,需提供加价凭证(如录音、转账记录)、收费单据及司机身份信息。
2. 物价部门
若救护车收费未明码标价或违反政府指导价,患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原物价局)投诉。例如,某救护车基础服务费为200元/次,但实际收取500元且未公示收费依据,物价部门可依法查处。
3. 公安机关
若加价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患者可直接向案发地派出所报案,需提交加价证据(如录音、视频)、经济损失证明(如超额支付凭证)及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若认为符合立案标准,将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4. 纪检监察的协同监督
若涉事救护车与医疗机构存在利益勾结(如医院工作人员参与推荐非法车辆),患者可向当地纪委监委举报,要求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