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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有赡养丈人丈母娘的义务吗?

大律师网 2025-08-22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家庭关系中,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法律定位常引发争议。传统观念中一个女婿半个儿的认知,与现代法律框架下的权利义务界定存在差异。下面小编从赡养义务与继承权两个维度,系统梳理女婿在家庭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为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

女婿有赡养丈人丈母娘的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款,赡养义务主体限定为"成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女婿与岳父母属于姻亲关系,不在法定赡养义务人范围内。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明确,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履行赡养义务。

  这意味着女婿虽无法定赡养责任,但需在合理范围内支持配偶履行赡养职责,提供必要协助或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女婿配偶去世,其与岳父母的法律关系不因婚姻终止而消除。

  此时女婿仍无强制赡养义务,但自愿承担主要赡养责任,可依据《民法典》第1129条获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女婿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1127条确立的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女婿作为姻亲,未被纳入法定继承人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处"主要赡养义务"需满足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长期性标准,且不因再婚而丧失资格。

  《民法典》第1133条允许被继承人通过遗嘱自由处分财产。

  岳父母通过合法遗嘱指定女婿为继承人,女婿可突破法定继承限制,直接取得遗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9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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