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法律未规定前科记录可主动“取消”,但存在封存或限制查询的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犯罪记录应当封存,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依法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
成年人轻罪:符合条件的轻微犯罪(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且五年内无再犯记录的,可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封存犯罪记录。封存后,普通单位和个人无法查询,但司法机关仍可调阅。
重罪或实刑: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记录永久保留,无封存或消除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刑事拘留本身不直接剥夺报考资格,但需结合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判断:
无罪或撤案:若刑事拘留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法院判决无罪,可正常报考公务员,但需在政审中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无罪证明。
有罪判决:若被判有罪(包括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则无法通过政审。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未结案限制:若案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理阶段,即使未定罪,报考时可能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限制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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