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赔偿金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这一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体现了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量化保护。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因司法机关错误拘留、逮捕、判决导致人身自由受限的情形,无论羁押时间长短,均按此标准逐日计算。
赔偿范围涵盖生命健康与精神损害。
除人身自由赔偿外,《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生命健康权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因司法机关违法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每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支付残疾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及生活费;造成死亡的,需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在致人精神损害且造成严重后果时支付,具体金额由赔偿义务机关与受害人协商,或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影响范围、损害后果等因素裁定。
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赔偿义务。
这里的“国家”是抽象的法律主体,而“赔偿义务机关”是具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机构。
赔偿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赔偿资金充足。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后,应依法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这一制度设计确保了国家赔偿的资金来源稳定,避免了因赔偿义务机关自身财力不足导致赔偿无法落实的问题。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与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恶劣、诬告手段卑劣、严重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包括被诬告者遭受长期羁押、名誉严重受损、精神极度痛苦等。
非故意诬告或检举失实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这一条款区分了故意诬告与无意错告,保护了公民依法检举、控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