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对方全责时,可以索赔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急救费、院外购药费等,以医院发票、费用清单及病历为凭。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标准或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计算,护理期限依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4.交通费: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需提供票据,且与就医时间、地点相符。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般为每天40-100元。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及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每天20-50元。
7.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60周岁以下按20年计算,60-75周岁逐年递减,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因伤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按器具价格、更换次数及使用年限计算,以配制机构或鉴定意见为准。
9.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用于办理丧葬事宜。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当地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情节、损害后果及伤残等级,由法院酌情确定,一般十级伤残5000元左右,一级伤残5万元左右。
二、财产损失赔偿
1.车辆维修费: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以维修发票、清单及定损报告为凭。
2.车载物品损失:车辆内物品的损坏或丢失,需提供购买凭证、现场照片等证明。
3.车辆施救费:车辆拖移、救援等费用,以施救费发票为准。
4.车辆停运损失:营运车辆因事故停运期间的损失,需提供营运证、收入证明及停运时间证明。
5.其他物品损失:如衣物、手机等随身物品的损坏或丢失,需提供购买凭证或损失证明。
以上费用需根据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计算,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发票、病历、鉴定报告等),并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主张赔偿。
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及方式如下:
一、赔偿流程
1.报案:事故发生后,全责方应立即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事故信息。同时,受害方也应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会安排人员到现场查勘,确定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受害方需提供相关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证明等。定损员会对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失进行评估,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
3.提交索赔材料:全责方需收集齐全索赔所需材料,如索赔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病历等,提交给保险公司。
4.审核理赔:保险公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情况。
5.赔付: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赔款可能直接支付给受害方,或由全责方转交。
二、赔偿方式
1.交强险赔偿:在有责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优先赔付受害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商业三者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由全责方投保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金额根据投保额度和事故实际损失确定。
3.对方个人承担:全责方没有商业三者险或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由全责方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导致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
2.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对车辆及其他财物损坏的修复或重置费用,包括直接损失(如车辆维修费)和间接损失(如停运损失)。